第七十一章 黄州匪祸
看到许墨脸上纠结无比的神情,云天哑然失笑,说道:“行了,许墨,逗你玩呢,要两百两银子,还不如要你的命呢。”
许墨松了口气,将剩下地半串肉塞进了嘴巴里。
“哈哈,许墨,现在你知道了吧,早就跟你说过,跟青龙老大在一起,一定要小心自己地银子,你看你,差点又成了个穷光蛋。”
一直以来,许墨在锦衣卫当中都是智囊军师般的存在,狂虎很少见他如此窘困神情,因而嘲笑起来。
许墨没有理会狂虎,而是略一思衬,将自己地想法说了出来。
“青龙老大,这一路去玉门,路途遥远,您可能不知道,黄州那边起了匪祸,尤其是小道之上,更是常见。我们前去玉门,必会经过黄州匪道,我怕会出什么意外。”
听了许墨地话,云天也是皱眉,然后问道:“匪祸严重吗?为何会引发匪祸,查清楚了吗?”
在许墨地讲述中,云天也是知道了黄州为何会出现匪祸的原因。
黄州地处西北的一片荒凉贫瘠土地上,虽然临近皇城,可完全是两个世界,与皇城的繁华兴盛、人骚客相比,黄州更是民风彪悍,在深秋时节,更是聚在一起,抢劫来往的商户,成了盗匪。
凭借对黄州地形的熟悉,他们几次三番的躲过了官府的追捕,更是呈现愈演愈烈之势。
前一阵子,还有一对从外地来皇城的商队,路过黄州,被成千盗匪围住,硬生生砍成了肉泥。
“这种事情,朝廷不管吗?”
云天有些诧异,作为皇城的临州,黄州如此混乱,朝廷应该出兵协助才对,断然不会漠视不理。而且作为进皇城的要道,黄州如此不太平,也会影响皇城人员往来和交通运输。
许墨也是无奈,他回忆了一下,苦笑着说道:“青龙老大,你是不知道,这些盗匪在深秋时节便聚众成为盗匪,到了春天则会回到自己的村庄耕种,这基本上已经成了黄州的传统,黄州人都参与其中。朝廷也是没法管,只是对官道加强了护卫,如今这时节,走官道肯定是无碍的,可是走小道的话百分之百的会碰到匪祸。”
云天沉思了一会,倒不是担心安全,他们一行十几人,都是锦衣卫中的功夫好手,对付些普通的匪祸,即便是上千人,也奈何不了他们分毫。云天担心的是黄州之行会不断的遇到匪祸,大大的延误去玉门的进程。
“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开嘛?比如说伪装什么的?或者我们可以伪装成匪祸,他们总不会自己打劫自己吧!”
云天用手托腮,说出了一个对策。
不过很快就被许墨推翻,按照他所说的,黄州的匪祸首先是人数多。据他了解,最少的匪祸团都有百人之多,更不用说那些聚集千人的大匪祸团了,就他们这点人根本就不像,再有就是黄州的匪祸团都是按地盘划分,每个地盘上的匪祸团之间都是相互认识,贸然出现锦衣卫假扮而成的匪祸团,肯定会被一眼识破,这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。
“我是想不出来了,许墨,你说说有什么好办法,至于狂虎,就不问你了,省的你脑袋疼。”
云天直接将狂虎无视,他知道这种动脑筋的事情,就算是问了狂虎也是白问,还浪费口水。
许墨欲言又止,不过最终还是咬着牙齿说了出来。
“办法倒是有,只是。。。。。。”
许墨面露为难之色,小心翼翼的看了云天一眼,将要说出的话吞进了肚子里。
“许墨,你有什么建议或者想法就说出来吧,我知道你是青龙卫的军师,肯定不会让我失望的。”
“青龙老大,我确实有办法,不过就是,就是有点费银子?”
“怎么,你的意思是我们拿银子开路?这可不行,听你的意思,那匪祸都是一群狼,我们拿银子不就是用肉喂狼吗,再说了,别的匪祸知道了,更会特意的堵截我们,这个方法值得商榷。”
“那,青龙老大,除非我们能飞过黄州,不然的话怎么都会碰上匪祸,实在不行,咱们就一路杀过去吧,他们大都是普通农民,应该不会悍不畏死,或许我们可以抓住其中的匪祸团首领,让其给我们开路。”
许墨眼睛一亮,又说出一个办法。
“嗯,这倒是个好办法,不过这个匪祸团的首领要足够有名,至少黄州的大部分匪祸都能认识,这件事那就交给你了,再过几日就进入黄州地界,你带几个兄弟,先行一步,就在黄州和皇城的边界山等我们。还有记住,匪祸如果抵抗不大的话,不要滥杀无辜,怎么说也是我们大明朝的臣民。”
云天略一思量,便对许墨下了命令。对于匪祸来说,云天也是明白,不完全是人的因素,恶劣的生活环境以及长久以来形成的恶习才是最重要的原因,因此他明确告知许墨,不要滥杀无辜。
“知道了,青龙老大,明日一早我便带几个兄弟前往黄州的西风山,听说那里聚集着一伙两千人的匪祸,头领外号过风龙,想来在这黄州地界也是有一定的名号,我便去将他捉来,替我们开路。”
对于黄州的一些匪祸信息,身为锦衣卫的许墨早有耳闻,他腰间的黑色巨笔,不仅是威武的奇异武器,更是记载了繁多的皇朝讯息,大到疆域的山川大河,小到州府的冤假错案,林林总总,种类丰富。
“嗯,如此一来,我们就能尽快的穿过黄州,进入贺州,然后到达玉门,争取这个月底吧,狂虎,从明天开始多预备几批骏马拉车,累了立即换马,一日只停一次。”
云天自信推算了一下后边的路程,按照他们目前的速度来看,有些缓慢,因而让狂虎加快些速度。
“是,青龙老大。”
狂虎和许墨同时出声。
接下来,三人在火堆边闲聊,期间云天问到了许墨腰间的黑色巨笔。
“许墨,你这黑色巨笔有什么大的来头吗,我看锦衣卫中那么多兄弟,就是你的武器最为奇怪。”
从刚见到许墨的时候,云天就对他的黑色巨笔产生了兴趣,如今有了时间,便问了起来。笔,在大明皇朝都是用来写诗作画,很少人用来做武器。而且云天发现许墨的巨笔笔毫坚韧,肯定不是凡品。
“青龙老大,这个说来话长,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希望我能好好读,然后考个状元,光宗耀祖。所以我刚出生,父母就请同村的铁匠精心为我炼制了一只铜皮硬笔。等到我四岁的时候就将笔给了我,每日里我就拿着笔玩耍,久而久之,他就成了我的武器。”
许墨将腰间的黑色巨笔解了下来,握在手中,眼神中充满回忆。或许他想起了小时候父母慈爱的目光,或许想起了很久之前,他小小的一个人,拿着和他差不多高的巨笔,在村口的小树下悠闲的坐着。
总之那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。
“许墨,你这笔毫不是凡品吧?”
云天如今已经是气海境,体内蕴含法力,眼力也不是凡人可比,在他的目光注视下,他看到许墨手中的黑色巨笔竟然散发微微的豪光,全部是从笔尖的笔毫中流淌出来,甚至他还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煞气。
出现这样的情况,只能说明许墨手中的巨笔所用的笔毫来自一种具有灵性的动物,像一些成了精的黄鼠狼或者说寿命悠长的异兽。
许墨脸上的惊异之色瞬间闪过,他将黑色巨笔重新挂在腰间,含混的说着:“我也不是很清楚,貌似是当时我的父母在山林中无疑捡到一只黑色的野兽,便用它身上的长毛做了这只黑色巨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