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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团聚(求收藏)(第1/2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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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子三人过城门时,几个卫所官兵站在两边,盘查来往人员。

宁化地处内陆,为福建行都司汀州卫防地,建立伊始主要是消灭陈友定、张士诚、方国珍等武装集团的残余势力,同时防止闽西少数民族等聚众造反。如今天下承平已久,汀州府内各族安居乐业,所以城门防备异常松懈,那几个官兵只是简单看了一眼,问了句哪儿来的,便放三人进了城,周氏之前担心交城门税的事并未发生。

进城之后,行人逐渐稠密起来,虽然说不上比肩接踵,但也是商贩云集,比之双溪镇要热闹许多。

当下是大明弘治五年。

沈溪对明朝的历史并不陌生,弘治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,算是大明朝励精图治的皇帝典范。

弘治年间国无大乱,土木堡之变已过去四十余年,而距离明末则还有一百多年,沈溪可没有自信能在人命如草芥的乱世生存下去,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。

此时周氏愈发小心谨慎,握着沈溪的手也紧了些。

城里房子一栋挨着一栋,许多街道看起来非常相似,若是有拐子抢了孩子就跑,几个转弯就会把人给跟丢。

“娘,爹打工的王员外家在哪儿呢?”沈溪一边走,一边疑惑地问道。

周氏语气谨慎:“娘之前来县城看望你爹爹时曾去过,依稀记得位置,等到了地方自然能想起来。”

沈溪闻言摇头苦笑,一向泼辣的周氏忽然变得孱弱甚至有些无助,可见环境对人的影响有多大。他暗暗下定决心,这次进城,一定要好好把握机会。

正当沈溪一行走在去城南的主干道时,远处传来一声轻唤:“娘子,我在这儿。”

沈溪听着兴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微微一愣,连忙抬起头,果然,沈明钧正在不远处路边挥手招呼。

沈明钧是家中老幺,年纪最小,如今只有二十五岁,看上去极为年轻。沈溪第一次见到他时,实在有些难以启齿,管一个比自己前世还要小的男人叫爹。

不过几番折腾下来,沈溪终于还是说服自己努力接纳沈明钧。

沈明钧性格沉稳,长相虽然平庸,但为人好学上进,有责任心,在王家做了六年工没出任何差错,工钱也从最初的每月三百涨到了现在的五百,可惜这些钱通通都交到了李氏手里,用于维持家中生计。

沈溪与沈明钧之间并没有多少骨肉亲情,毕竟从去年魂穿到现在,加起来父子共处也没超过半个月。沈明钧过年通常会回乡与家人团聚,但其他时候一律要留在王员外家做工。沈明钧每次回桃花村,都会背着母亲李氏,拿出积攒下来的赏钱,给他们母子买回在乡下买不到的好东西。

沈溪对这个便宜老爸并不怎么感冒,不过为了掩人耳目,同时尽到为人子的义务,还是装出一副无比兴奋的样子,撒丫子朝沈明钧扑了过去。

沈明钧开怀大笑,一把接住沈溪,把他抱起在空中转了两圈,随后打趣:“臭小子,我怎么觉得你重了不少?”

沈溪一脸可怜兮兮的样子,没有回话……他跟沈明钧之间到底少了沟通。

沈明钧并没有察觉异状,脸上浮现一丝满足之色,拍拍儿子的脊背,将他放下后,道:“憨娃子,一天到晚就知道吃。”

沈溪依然没有说话,跑回去一把将林黛拉到一边,静静观望,他知道,一场久别重逢的好戏就要上演。

去年过年的时候他就曾经见识过,便宜老爹和母亲重聚时表现得太过夸张了,沈明钧那是什么肉麻挑什么说,可偏偏周氏百听不厌,这不禁让沈溪感叹,一物降一物果然是世间真理。

不过这一次沈溪并没有看上好戏,可能是在大街上,行人太多,老娘胆小羞臊,只见她看着沈明钧,红着脸捏了捏丈夫腰间的软肉,道:“夫君,没有在城里找小妖精吧?”

沈明钧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,十分夸张。

周氏红彤彤的笑脸上满是柔情蜜意,呢喃道:“夫君,你不知道,在家里臭小子天天气我,这次你可要好好教训他。”

沈明钧脸色一板,严肃地看向沈溪:“臭小子,你等着,敢惹你娘生气,看我回去不好好收拾你。”

沈溪耸了耸肩,满脸不在乎,惹得沈明钧脸上接连变换几种颜色,那意思好像在说:“你小子给我点儿面子行不?”

沈溪只能没皮没肉地求饶:“啊,老爹,饶命啊,以后我不敢了,再也不惹娘生气了。”

“臭小子。”

看着沈溪惫懒的样子,沈明钧不由笑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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