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七六章 附魔套装设想
从魔晶森林一回来,霍格就被请去了皇宫,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,疯王埃尔顿也经常来找他聊天,可每次霍格问起原因都是马上就转移话题,根本不说为什么要让他住皇宫里。
霍格一开始以为是埃尔顿要对精灵下手,怕他阻挠这才将他软禁在皇官中,但试探了几次,发现在皇宫里瞎逛根本就没人管他,就连疯王的卧室都可以去,甚至走出皇宫都没有问题,只是在外面停留长了就会有礼官来请他回宫,而且阿加特帝国也完全没有向精灵族动手的倾向。
随后霍格又开始猜测是不是埃尔顿想把他招为女婿,以便控制住风暴中心,可是几天下来皇帝对这种事也是只字不提,反而还出言催促霍格应该早做打算,给安妮和赛拉诺一个交待。
霍格根本不知道要如何“交待”,安妮和赛拉诺整天跟在法伊娜屁股后面,向她学了很多“不太好”的东西,偏偏二女又都还*****只是过去深埋在心底的相互猜忌与提防早已经没有了踪影,情同手足已经不足已形容她们的关系,或许就算没有霍格,她们也能幸福的一起生活下去。
这对霍格来说既是好事,又是坏事,不过此时他更关心自己的处境。
霍格猜不明白,埃尔顿同样满心惆怅,他让霍格呆在皇宫只不过是想找个方式褒奖他一下,说白了就是他被维隆帝国的事吓坏了,想要拍霍格的马屁。
霍格的马屁可不好拍,他什么都不缺,最大的愿望就是弄清楚“末世浩劫”和找到师父,可这两件事埃尔顿也无能为力,连风暴中心都解决不了,他不认为凭自己一个“小小的”皇帝可以搞定。
另外,褒奖霍格的理由也是个问题,如果拿维隆帝国的政权更替说事,那不就是说霍格弄政权更替是受了他的指使吗?这会坏了霍格的大事,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事疯王可不会干。
把霍格留在皇宫,只是因为埃尔顿怕这家伙太忙,呆不了几天又跑了,在他想出褒奖霍格的理由和方法之后,自然会让霍格离开。
霍格没有离开的意思,他暂时无事可做,兽族的事情解决了,莱纳德的事有情报员留在维隆帝国辅助,师父的事依旧毫无头绪,“末世浩劫”的事因为扼喉者的消失而被迫中断。
该做什么呢?该做衣服了。
斗篷被大骷髅嚼烂,霍格少了一个保命的手段,他想要自己制作出效果和斗篷差不多的附魔装备,不是一件,而是一套。
护臂、三棱短剑都是很不错的附魔目标,再加上衣物,一套三件套的魔法套装就可以成型,尽管穿惯了软皮甲,霍格还是想用斗篷来充当防具,因为斗篷是一件式的,而软皮甲是好几件组合起来的,每增加一件物品,魔法矩阵的复杂程度就要增加几倍到几十倍,以霍格现在的附魔水平来说,三件套就已经让他感觉非常吃力了。
要制作魔法套装,第一步就是设想套装作用,然后为各个部件寻找相互间不会发生冲突的魔法阵,再将这些魔法阵整合在一个魔法矩阵中,最后才是铭刻。
套装作用霍格已经设想好了,护臂本身的防御力已经够强,只增设反弹属性,反弹不仅可以将对方击打在护臂上的武器以巨力弹开,还可以抵消击打在护臂上的力量,他曾经好几次手臂被震得麻木,险些因此丧命;三棱短剑的主要作用是招架而不是刺杀,接触的是对方的武器而不是人,冰冻、麻痹这些东西起不了作用,霍格干脆想了个奇招——直接在剑上刻画暴风术的魔法阵,目的是为了偏斜远程武器,只是需要消耗霍格自己的法力才可以发动和维持,暴风术对付箭矢和银刺之类的武器是极好用的,不过对付兽人那种力量极大的飞斧还是得靠身上的斗篷。
斗篷的式样霍格也重新设计了,综合了斗篷与皮甲的特性,既是紧身斗篷,也是一体式软皮甲,至于功能仍是沿用了上一件斗篷的特性——超强的防御能力,自然充能时间仍是二十四小时。
在套装效果方面,当斗篷的超强防御能力消耗后,能够使护臂发动一次高级治疗术;当护臂发动了反弹后,可以延长三棱短剑上暴风术的持续时间,不过发动暴风术仍需要霍格自己来;而当三棱短剑被敲击时,则能够为斗篷提供充能,这样的做的好处是霍格不需要再为了快速充能去杀人,平时没事自己敲击短剑就可以实现,坏处是非掠夺型充能方式速度慢,冲进人堆后不能像以前那样靠杀人来增加防御力,反正霍格现在的速度够快,一般情况下受到致命攻击的机率不大。
设想好了套装作用,霍格开始收集所需要的魔法阵,皇宫有大量的铭纹学典籍可以翻阅,他废寝忘食的整天泡在皇家图馆里研究,时不时的练习下铭刻手法,做出了不少废品,不过成功机率变得越来越高。
最难的一步就是设计魔法矩阵了,由于套装效果是霍格自己设计的,他就必须自己创造一个独一无二的魔法矩阵,附魔天赋就体现在构思魔法短阵上,霍格不是什么附魔天才,不过他坚信勤能补拙,创造不出来,就去用心的借鉴与尝试。
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,霍格东拼西凑,以“僵直影龟”的魔法矩阵为基础,借鉴了另外二十一个魔法矩阵的特点,设计成了一个极其复杂、极其庞大的魔法矩阵,创造力是天才的体现,精炼是造谐的体现,若是被别的附魔大师看到这么复杂的魔法矩阵,说不定就会笑掉大牙,毕竟越复杂,铭纹的时候就越困难,不过霍格倒是颇有些沾沾自喜,毕竟他弄出来了,一个货真价实的魔法矩阵。
接下来就进入了实作阶段,世上的魔法套装这么少,就是因为魔法矩阵太难铭刻,线条的粗细、魔法阵和魔法矩阵的大小都必须做到极为精确,否则就会发生冲突,这就是水磨细功夫了,必须一次次的尝试,详细的记录试验结果,总结、然后一步步的调整、完善魔法矩阵,这也是世上不会出现仿制品的原因,大师级的附魔师愿意把他设计的魔法矩阵贡献出来当作献,但绝不会说明矩阵大小和线条的粗线,没有哪个附魔师愿意去研究别人的魔法套装,有那么多功夫,还不如自己设计一套来得方便。
霍格设计的魔法矩阵太复杂,研究时的困难程度大大增加,幸好他有着足够的耐心,又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,总算是将魔法矩阵的大小和线条粗细定下来了,半年的时间里每天除了吃饭睡觉都在面对魔法阵,导致他看到这东西就会有种反胃的感觉。
护臂和三棱短剑是现成的,斗篷的材料却得现找,皇宫里倒是有各种稀奇古怪的魔兽皮,但都不符合霍格的要求,他要找的是物理防御和火焰防御都不错的材料,龙皮自然是最佳选择,问题是上哪去剥?就算托尔金是朋友,也不可能让他扒一层皮给霍格吧?况且也没人知道如何鞣制龙皮。
能满足霍格需要的材料谁也拿不出来,就连教廷都没有办法,物防火防具佳的东西不少,但都是金属物品,用来制作铠甲链甲的,当斗篷穿显然不大可能。
就在霍格准备降低要求,只追求斗篷的物理防御能力时,小吉米的出现为他带来了一线曙光。
小吉米不是一个人来的,同来的还有霍格的老熟人——丹吉尔老爹。
丹吉尔老爹是来请霍格帮忙的,五大智慧种族中刨除人类,霍格帮过龙族的忙,帮过精灵的忙,帮过兽人的忙,就只差矮人一族了,这么“热心”和有能力的人,不去帮一下矮人族也说不过去啊。
丹吉尔老爹想让霍格解决的是矮人族的内部矛盾。
矮人和人类的关系,比精灵、兽人要好得多,他们从一开始就找到了和人类共处的方式,不喜欢但不排斥与人类往来,现在居住于莱辛帝国西北方,靠近与维隆帝国的交界处,接近冰原的地方。
矮人擅长锻造,整天与火为伍,住在寒冷的地方对他们来说完全不是问题,长期居住在炽热与寒冷并存的环境中,矮人的脾气火爆,而性格又相对孤僻,因此和矮人打交道是极难的,莱辛帝国的掌权人根本就当他们不存在,像丹吉尔老爹这种脾气相对较好的矮人简直是凤毛麟角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矮人内部出现了分裂,一部分比较激进的矮人受到了人类生活习惯的影响,不愿再居住在山洞中,他们离开洞穴,以种植和狩猎为生,被称为山矮人;另一部分矮人比较传统,仍以采矿和锻造为主,用精美的武器与防具交换生活必须品,被称为穴矮人。
山矮人和穴矮人的区别主要是生活习惯和肤色,山矮人偏黑,穴矮人偏白,虽然分了家,但两支矮人一直都有着密切的合作,山居需要矿石,穴矮人需要食物,他们以交换的形象各取所需,直到去年冬天。